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

立命

 當醫療資源第一次被不合理的名目所分配時,就已經冒犯了我們對正義的直覺理解;當醫療資源第二次又要非正義的制度所執行時,所有的人們應該不予合作,除非作出充分的努力促進它改革。所有成年的公民應該為社會的健康/痊癒/復建,負擔上集體性的責任,因為社會的病、時間的病,原本可以在一個更合理優越的制度秩序中得以緩解,而非痊癒,恕我不用痊癒,我們不該期待一個渺遠的希望,同80年代,每個年代都有必須「面對」及「承認」,及隨之彈性的政法制度,已達至所有人的最大利益與健康。

 透過那些互助的福利制度,提高『最低社會健康地位』的『社會健康不平等』,而不使一部分的人們失去尊嚴、焦慮、感到受傷、不安全及罪惡感,進而使脆危的生活搖搖欲墜,進而加劇貧窮或失業。人們必須去考察健康醫療制度秩序如何影響那些在道德上重要益品(收入、工作、教育)的分配,拒絕政府的擺佈及其無法自圓其說的辯護,必須充分自覺,一個成年的公民對於一個政治政策的施行,應當有著和一個政府官員同等的權力,而非任人擺布(甚至對不正義者合謀交賊,歌功頌德),當一個憲政政府及其底下兩黨政客歡慶百年流湎各自的歷史幻夢之時,他們卻從不在乎這當下的社會秩序、健康結構,是多麼地千瘡百孔不合時宜。當人們承認水、食物是最低基本需要的,那免於疼痛與病痛侵擾的最低基本物質需要是不是也該在考慮之列,而非視為掌握生產、及智慧財權的跨國藥廠獲利的商品,那麼多人的生活時間(不管是虛耗或者大用)的損失,怎麼可以和國家的經濟發展的損失放在同一個天秤上呢?

 一個醫生在列席會議上提出點數問題,這種只跟他個人和醫院利益相關的枝微末節,難道不是可恥的嗎?而一個有某種程度社會地位並受過良好教育的成年公民,慷慨激昂地問:『如果要大家出來走上街頭抗議,你們敢嗎?』這樣的話,對台下列席而無法也無能走上街頭的『治外成年遺民』們,不是格外感到諷刺及受傷嗎?

 一個國家應該提供資源,保障所有生命的健康、職能,皆能盡量達到平等,這不是最基本明瞭的正義嗎?當你說「防治」、「防/治」、戴口罩戴這麼久,為何沒有人認為面對「治」的重要,遠遠地大於「防」,防觸目有為,其防如氾;當一個良善的制度,為生民立命,為生人安心,其治無為,其紙無贓,在無常的荒野上,國家的客棧,萬物的逆旅,沿途茶水普拿疼,讓各自好走,讓各自過完各自選擇的人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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