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9日 星期三

[摘要] 約翰.彌爾《論自由》一書導讀/唐諾

                              /唐諾




 權力是永遠去除不了的,權力不是體制創造出來的,它直接源生於人與人

相遇相處的關係之中,它是人與人關係必然落差的表現及其應用,而落差又

是必然的,只因為每個人的差異無法抹平,一如沒有任兩片雪花長同一個樣

子,體制能做的,只是換一種權力的安排方式。




 美善的價值和道德並不總是相容,人類得時時應付這些衝突並認真做出抉

擇,他可能犯錯,並且不可能全然的、百分之百完全的對,不管是一個人訴

諸自己孤獨良心信念,或一海票人彼此壯膽的共同決定,正是因為這樣,自

由才如此重要,或說迫切。




 於此,小彌彌引證歷歷,人類社會是極可能集體犯錯的,一如一個孤獨的

個人可能犯錯一般,一千個人和一個人意見不同,並無法據此判定誰是誰非

誰善誰惡,事實上真要追究的話,歷史的證據還一再告訴我們,人類思維的

突破、觀念的創新及進展,總是從少數人甚至是單一一個獨特的心靈開始並

啟動的,光是為著這個、為著不窒息人類社會進步的可能,我們就得保持耐

心和柔軟度,為所有的可能性留點餘地不是嗎?





 是非善惡不易在第一時間急躁的定讞,需要的不是靜態的時間,而是某種

公開的主張、談論甚至是言語交鋒辯論的過程,是社會思索和吸收學習的過

程。小彌彌是最要求社會談論必要的人,在另一部經典名著《論代議政治》

書中,他以為公民權力表達和護衛最重要的武器就是公開談論,並以此為民

意代表的唯一職責。




 即便是公開的辯論,判準仍得取決於社會當下的知識準備和道德準備,一

千個人的集體偏見是比一個人的偏見透明穩定,也少一些明白而立即的懲罰

是沒錯,但相對也更不可能高明而且有所謂慧眼獨具的可能,畢竟個人的偏

見可能更好也可能更壞,但集體的偏見卻只能是當下知識和道德的最大公約

數,是統計學鐘形曲線的中心那一點。在民主制的時代,這集體性的偏見還

得加上去等級化的平均主義要求,也就是小彌彌所稱的「一致性」的要求,

因此它總是平庸的、淡漠的,或直接說是沉睡的,小彌彌所言「既定意見的

沉睡」。




 真理在這方便所占的真正便宜的是:如果一種言論是真實的,儘管它會一

次、兩次或很多次被消滅,在若干時代過程中仍會被人再發現,一直等到它

的再現落在一個具有有利環境的時期,使它能夠逃避迫害,逐漸占有優勢,

力能抵擋其後一切壓制它的企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